2023年春节期间,西安市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这是为了维护市区环境,确保市民度过一个安宁、健康的节日。也提醒广大市民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保护城市形象和生态环境。请大家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关于具体的禁止燃放区域,西安市公布了详细的规定如下: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行政区域为禁止燃放区域。
在限制燃放区域内,以下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范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公园、山林等其他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疗养院、养老机构;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机动车停车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商场、展览馆;其他易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重点单位;秦岭范围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内。
如果需要购买烟花爆竹,市民可以在春节期间到指定的零售网点进行购买,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烟花爆竹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严禁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为了保护环境,也鼓励市民采用电子鞭炮或者安全燃烧方式来庆祝新年。
希望每一位市民都能遵守相关规定,欢度一个安全、环保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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