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对于观红嘴鸥有着明确的规定。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允许游客欣赏红嘴鸥的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禁止投喂红嘴鸥以及破坏其栖息环境的行为。希望每位游客都能尊重这些规则,保护这一珍贵的自然遗产。
第一条
为了规范游客对红嘴鸥的观赏行为,加强红嘴鸥的保护,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这项新的规定。
第二条
此规定的适用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红嘴鸥观赏。
第三条
观看红嘴鸥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必须遵守文明观赏红嘴鸥的行为规范,尊重红嘴鸥的自然习性,保持适当的观赏距离,且不得直接接触;
(二)不得投放不符合标准的食物给红嘴鸥;
(三)不得在红嘴鸥集中的觅食或栖息地进行燃放烟花爆竹、擅自放飞无人机等行为;
(四)不得非法猎捕红嘴鸥。
第四条
参观红嘴鸥时,应禁止以下行为:
(一)故意侵扰、惊吓、驱赶、伤害红嘴鸥;
(二)在红嘴鸥聚集觅食、栖息地燃放烟花爆竹、擅自放飞无人机等行为;
(三)非法猎捕红嘴鸥。
第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故意侵扰、惊吓、驱赶、伤害红嘴鸥行为的,将由相关行政主管机关予以警告或者罚款,罚款金额最高可达五十元至五百元。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还将受到其他法律法规的处罚。
第六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在观赏区域设置举报点,并公布举报、救助电话。
请所有观众务必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共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和珍稀鸟类,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向相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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