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省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情况,我们已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新办法强化了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估,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该修订旨在更好地服务于全省文化旅游业,进一步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们继续设立“福建省文旅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专项资金”和“福建省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这三大专项基金将通过修订相关管理办法,聚焦文旅产业的薄弱环节,推动资金的有效投入,助力文化旅游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本次办法修订的主要特点如下:
一、突出重点,我们将重点关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重大需求,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设立机制,扩大资金规模,重点支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文艺创作和演艺活动推广、非遗保护传承、文物保护修复、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二、强化监督,我们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推进专项资金全过程、全方位、全周期的管理,确保资金有效、合规使用,我们将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分配挂钩,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注重质量,我们将严格遵守绩效考核标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结果的刚性运用,加大对绩效优秀的奖励力度,对绩效评价较差的项目进行压减,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质量。
就是我们的修改方案和要求,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响应,共同推动我省的文化旅游事业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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