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遴选程序
分为初选、复审和终审三个阶段进行。
1.初选:各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会同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报送的作品进行初审。中央单位对本单位及直属单位报送作品进行初审。
2.复审: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地和中央单位提交的通过初审的作品进行复审,选择一定数量作品进入终审。
3.终审:组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广告等方面专家评委进行终审,确定优秀作品名单,公示后公布。
(四)时间安排
1.2024年6月20日前,参选机构或个人,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名表报送至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同时按照作品格式要求提交作品电子版。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第四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创作要求
一、作品创作要求
作品要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战略、文化传承、旅游带动、旅游为民、典型榜样等重点方向,充分展现旅游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全社会的旅游意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足感,激发国内旅游消费潜力等方面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力争贴近大众审美情趣,做到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有机统一。
(一)遴选活动要遵守法律法规,创作机构和个人应签 署原创承诺,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同时授权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用于专家遴选及后续宣传推广等用途。
(二)作品创作要善于从基层一线以及旅游者身边选取题材,情景交融地展示旅游所带来的变化。
(三)提倡风格多样、百花齐放,可将各地民族、文化 和地方特色融入作品中,可选取实景、动漫、MV等多种表现形式,使作品易于被不同受众群体接受和喜好。
(四)作品创作中可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为作品注入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运用新颖别致的表现形式吸引人、打动人。
二、成品类作品技术标准
(一)广播类作品。比特率不低于128kbps,位深度不低于16位,采样频率不低于44100hz,格式为MP3或WMA。
(二)电视类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16:9),码率不低于8M/秒,格式为MP4。鼓励各部门制播4K超高清格式作品,4K超高清分辨率为3840×2160(16:9),码率不低于15M/秒,格式为MP4。务必去除或遮盖作品中的台标、栏目标等,配音字幕可保留。动漫作品需转换为通用视频格式后提交,如AVI、MP4等(画质参照上述电视类标准)。请勿提交flv等动漫格式。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