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布无人机飞行管理规定,限制了无人机在特定时间段内的飞行范围和高度,要求用户必须接受无人机操作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这旨在规范无人机使用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权益。
为了促进公众对无人机管理的关注并确保其合理、规范地使用,河北省政府日前发布了一份禁止在全省范围内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型航空器的规定通知,该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和《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指示精神制定的,并基于实际情况实施,以下是这份公告的具体内容:
1、禁止所有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开展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风筝、孔明灯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体。
2、管控期间,全省范围内举办的各类活动将严格禁止使用系留气球等悬挂装置。
3、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于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所有的参与者能够遵守规定,确保飞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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